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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14款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4/07/06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1.0元特別股:現金股利1.4元4.除權(息)交易日:104/07/245.最後過戶日:104/07/27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7/28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8/018.除權(息)基準日:104/08/019.其他應敘明事項:(1).茲訂於104年8月1日為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4年7月28日至同年8月1日止停止過戶轉讓登記,故凡持有本公司特別股及普通股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4年7月27日(星期一)下午五時前駕臨或郵寄(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電話:02-23892999)辦妥過戶手續,以憑辦理分派股息事宜。凡參加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2).現金股利預計於民國104年8月26日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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