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沙鹿市場槍擊案 開槍男遭訴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陳男與被害人5月30日在沙鹿區菜市場一家小吃店用餐飲酒,席間陳男與被害人因比較何人喝酒較多較少問題產生嫌隙,陳男便從包包內取出手槍,並不斷拉滑套。

檢察官認為,陳男僅因細故即致被害人於死地,顯見手段凶殘,泯滅人性,且犯後態度不佳,依殺人等罪起訴陳姓男子,並請法官量處適當之刑;而陳男堂弟與陳姓夫婦則依藏匿人犯罪起訴。1040804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台中沙鹿市場槍擊案-開槍男遭訴-0559044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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